文/易亨良
司馬光砸缸的故事婦孺皆知,但在哪里砸的缸卻有多種說法。
2004年,河南光山縣在司馬府門口的《司馬光故居碑》上刻有“天禧三年十月十八日,司馬光出生在光山縣,在這里度過了童年時期并誕生了聞名遐邇的砸缸故事”一段文字。2005年,山西王在京編著的《司馬光墓》稱:“司馬光砸缸”的故事發生在壽州安豐縣(今安徽壽縣西南)。2015年8月,江永紅著《司馬光傳》中說:“洛陽留下了司馬光擊甕救友的故事?!贝送?,還有說在陜西鳳翔等。
筆者認為,司馬光砸缸的故事,極有可能發生在遂州小溪縣,也就是今天的四川遂寧市船山區。
司馬光砸缸,是否有其事?
有人質疑司馬光砸缸是后人偽造的故事,理由是六七歲的娃娃不可能砸缸救人。
其實,司馬光砸缸的事,不僅宋史有記,民間很多著述詩詞中,都記載司馬光“少年老成”。蘇軾在《司馬溫公行狀》說:“公自兒童,凜然如成人。七歲聞講《左氏春秋》,大愛之,退為家人講,即了其大義?!彼抉R光去世后被追贈為溫國公,故被稱為司馬溫公。
司馬光兒童時就有值得稱頌的故事,蘇軾《司馬君實獨樂園詩》中“兒童誦君實,走卒知司馬”可為證。君實,是司馬光的字。南宋王象之《輿地紀勝·官吏》中說:“溫公方四歲,識者已知非凡兒矣?!?/p>
邵伯溫《邵氏聞見錄》有記載:“司馬溫公幼與群兒戲,一兒墮大水甕中,已沒。群兒驚走,不能救。公取石破其甕,兒得出?!边@就是司馬光砸缸的出處。
元朝阿魯圖《宋史》載:“司馬光,字君實,陜州夏縣人也。光生七歲,凜然如成人,聞講《左氏春秋》,愛之,退為家人講,即了其大旨。自是手不釋書,至不知饑渴寒暑。群兒戲于庭,一兒登甕,足跌沒水中,眾皆棄去,光持石擊甕破之,水迸,兒得活。其后京、洛間畫以為圖?!焙芏嗳硕紦速澩抉R光7歲砸缸之說。
有關司馬光砸缸的記載不少,以邵伯溫寫的《邵氏聞見錄》為最早,以《宋史》最權威,但都沒有說司馬光是在哪里砸的缸。司馬光在他的著述中也沒提到,給后人留下一個懸念。
從年齡看,砸缸應是在船山區
司馬光的父親司馬池是山西夏縣人,曾祖父司馬政是官員,死后被贈太子太保;祖父司馬炫也是官員,死后被贈太子太傅。司馬池幼年喪父,但家庭相當富有,財產達數十萬貫。司馬池把家產全部讓給伯父、叔父們,自己則專心讀書。
北宋真宗景德二年(1005),司馬池考中進士。他先在河南永寧縣(今洛寧縣)任主簿,后又被貶到郫縣(今四川成都市郫都區)做縣尉。當時“蜀人妄言戍兵叛,蠻將入寇,富人爭瘞金銀逃山谷間。令閭丘夢松假他事上府,主簿稱疾不出,池攝縣事。會上元張燈,乃縱民游觀,凡三夕,民心遂安”(《宋史·列傳》卷五十七)。此事得到朝廷表彰。
天禧三年(1019)三月,司馬池調到河南鄭州任防御判官,不久調河南光山縣任知縣。當年十月,第三子出生,因生在光山縣,故取名司馬光。
司馬池在光山任職滿期后,光州知州盛度向朝廷推薦司馬池,司馬池被調到朝廷任秘書省著作郎。秘書省是專門管理國家藏書的中央機構,著作郎是負責編修國史的官職。
山西運城博物館長楊明珠編寫的《司馬光塋祠碑志》中,《宋天章閣待制司馬府君碑銘》記載有司馬池的仕宦履歷:“……拜秘書省著作佐郎,出監壽州安豐縣酒稅,尋徙知遂州小溪縣……”可知,司馬池入朝任秘書省著作郎后,又被外派到壽州安豐縣做酒稅官、調任小溪縣(今四川遂寧市船山區)任知縣。此后,司馬池又任過司錄參軍、留守司(治所在洛陽)通判、開封府推官、鳳翔知府等職。
據上所述,我們來整理一下司馬光的童年時間線。
天禧三年(1019),司馬池任職光山縣,司馬光出生。離開光山縣的時間是1022年,司馬光時年3歲。司馬池在安豐任職的時間為兩年(1022-1023),司馬光3-4歲。司馬池在小溪縣的任職時間為3年(1023-1025),司馬光4-7歲。司馬池在河南府(今河南洛陽市)任職3年(1025-1029),司馬光7-10歲。
可見,司馬光砸缸的事發生地不會在光山,也不大可能在洛陽,因為司馬池到洛陽時,司馬光至少7歲了,只有安豐與小溪兩地有可能。
據《溫國文正司馬公集·送丁浦江序》載,司馬光在安豐時開始讀書,縣里有一位叫丁浦江的少年,“誦書屬文,聞于縣中?!彼抉R池對司馬光說,你長大后能和丁浦江一樣,我就滿意了。如果已有司馬光砸缸的事,司馬光就成了大家眼中的神童,司馬池就不會以丁浦江為榜樣來教育司馬光了。再者,司馬光在安豐時不過三四歲,這個年齡的孩童要拿石頭將一口大缸砸破,力氣恐怕也沒那么大。
司馬光砸缸救人的事既然不可能發生在安豐,就只能是小溪縣了。
司馬光應是在縣衙前庭砸的缸
有學者提出,司馬光砸缸的故事是假的,因為宋朝根本造不出大缸。有人認為,司馬光砸的是甕而不是缸,二者之間的區別是:甕比較小,容易燒制;缸卻很大,不容易燒制,明朝后,我國才有燒制水缸的技術。司馬光砸缸時,大概是7歲,身高大概1.2米,宋朝所謂的缸是不可能淹死小孩的,因為那時的缸根本沒那么高。
有個成語叫請君入甕,比喻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,最早出自唐代張鷟《朝野僉載》。司馬光在《資治通鑒》中,記載了這個發生在唐朝武則天時期的故事。
有人告發酷吏周興謀反,武則天命令另一個酷吏來俊臣審問他。為不打草驚蛇,來俊臣給周興準備了一場鴻門宴。來俊臣問周興,如果犯人不肯認罪怎么辦?周興說,拿個大甕,周圍用炭火烤,把犯人裝進去,他有什么會不承認呢?于是,來俊臣照做并說,我奉命提審你,請兄入此甕吧。
周興是正常的成年人,身材想來也不會小,既然唐朝已經有能裝下成年人的甕了,那么宋朝燒制一個能裝下小孩的缸,就不是問題。
據發掘考證,當時遂寧的龍鳳古鎮,就是—個龐大的陶器燒制場地,屬于邛窯系。從陶器燒制場地龍鳳場運一口缸或甕到縣衙,是很容易的事情。
至于司馬光砸缸具體在船山區的哪個位置,還真不好說,只能說大致是現在的中央商務區,那里是當年小溪縣衙的所在地。古代建筑多是前庭后院,前庭辦公,后院是家屬區。大缸在當時的重要場所是必不可少的器物。裝滿一大缸水,平時種蓮、養魚可觀賞,最重要的是,發生火災時,一缸滿滿的水可以救火保命。
這缸還有一個好聽的名字:太平缸。放置在縣衙的太平缸,一定不止—個?!端问贰分姓f“群兒戲于庭”,可見,司馬光砸缸應是在縣衙前庭,砸的是太平缸。
【參考文獻】
1.南宋·王象之《輿地紀勝》。
2.《宋史·司馬池傳》。
3.《遂寧縣志》(康熙二十九年版、乾隆五十二年版)。
4.李裕民《司馬池的一生對司馬光的影響》(《陜西師大學報》1986年第3期)。
5.程應鏐《司馬光新傳》之《司馬光事跡著作編年簡錄》(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)。
6.宋衍申《中國名人全傳·司馬光全傳》(長春出版社1998年2月第1版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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